创业期如何规避90%的用工风险,都给你写在这里了

日期:2021-10-15    阅读: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趋势的发展,越来越多公司步入高速发展时期。一家企业要做大做强,员工作为金字塔底层基石,是公司核心部分。

对于一个成长型创业企业来说,更需要稳定的发展,然而现实中也不免存在一些劳动用工纠纷,这对公司的发展无疑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本文小萌就给大家介绍三招,帮助企业规避90%的用工风险。



01

必须有劳动合同


企业不管是什么阶段,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要建立健全。企业初创期制度管人更是非常重要。这里需要提醒的一点是,企业在做制度和流程时一定不能违背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就是你的制度必须是合理合法的。


劳动合同是一切用工行为的基础,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公司做什么都是错的。哪怕对的,也是错的。


02

合同中的薪酬、个税基数、社保基数必须一致


劳动合同中的薪资,直接关系到员工个税、社保基数。而社保是公司的重要成本。



03

约定好试用期,试用期辞退员工原则上可以不赔偿。


试用期并不是企业想定多久都行,试用期长短与合同期限对应。


对于大多数企业,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3个月,这样既符合劳动法的要求,又能被大多数员工接受,也给企业足够的时间来观察试用期员工是否应该转正。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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